什么是泰勒定律
公共雇员公平就业法》,通常被称为《泰勒法》,是一部涵盖纽约州大多数公共雇员的劳动关系法规--无论是受雇于州政府,还是受雇于县、市、镇、村、学区、公共当局或某些特殊服务区。它于1967年9月1日生效,是纽约州第一部针对公共雇员的综合劳动关系法,也是美国第一批劳动关系法之一。它是OER在与纽约州的公共雇员工会谈判时使用的法律基础。
泰勒法有什么作用?
泰勒法》。
- 赋予公务员组织自己选择的员工组织和由其代表的权利;
- 要求公共雇主与公共雇员组织就其雇员的雇佣条款和条件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
- 建立解决集体谈判纠纷的僵局程序;
- 定义并禁止公职人员和公职人员组织的不当行为;
- 禁止公务员罢工;以及
- 建立一个国家机构来执行该法律——公共就业关系委员会(PERB)。
泰勒法》的实施
New York State公共就业关系委员会( PERB )是作为独立、中立的机构成立的,负责管理《泰勒法》。 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由州长任命,并经州参议院同意。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充当根据泰勒法产生的纠纷的仲裁者。 其他职责包括:在全州范围内管理泰勒法律;解决代表权纠纷;提供僵局解决服务;裁决不当执业指控;指定管理/机要员工;确定员工组织对罢工和下令没收会费的责任;以及管理申诉和利益仲裁小组。
解决合同纠纷
调解
泰勒定律通常有四种僵局解决系统,而每种系统都需要调解作为第一步。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向 PERB 调解主任提交“僵局声明”以请求调解援助。调解员由主任从 PERB 的全职工作人员或其每日调解员小组中任命。调解员充当双方之间的联络人,并寻求通过说服和妥协达成和解。
事实调查
如果调解无法解决僵局,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下一步就是事实调查。事实调查员可以尝试通过进一步调解来解决争议。如果没有,或者努力不成功,事实调查员就会举行听证会,听取证人的证词,接受双方的陈述,然后向双方提出书面的、不具约束力的和解建议。事实调查员随后在将报告发送给各方后五日内公布报告和建议。
仲裁
对于纽约州警察单位来说,其程序类似于法律对地方警察、消防员和某些交通员工的规定。泰勒法》规定,如果争议在调解中没有得到解决,PERB在任何一方的申请下,一般会将争议提交仲裁。安全服务股和安全监督员股的大多数成员以及机构警察服务股的所有成员也可以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仲裁。然而,对于这些单位,仲裁仅限于与赔偿直接相关的问题。
立法听证会
在那些不允许仲裁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或双方不接受事实调查报告的全部内容,那么对于公共雇员(教育机构的公共雇员、警察、消防员和某些交通雇员除外),下一步是立法听证。雇员关系办公室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事实调查报告的副本以及该机构自己提出的解决争端的建议。雇员组织也可以提交其解决争端的建议。然后,由立法机构或立法委员会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的立场。立法机构通常会指示双方恢复谈判,但偶尔,立法机构会选择强加就业条款。这种强制规定可能不超过一个财政年度。立法机构的决定不能改变过期协议的条款,除非雇员组织已经放弃了站在这些条款上的权利。
调解
是指在实况调查报告发布后,如果僵局持续,PERB可酌情提供的调解援助。
其他信息
更多信息请见《纽约州公务员法》第14条 ,这是《泰勒法》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