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联系信息
本网站符合NYS政策NYS -P08-005“基于网络的信息和应用程序的可访问性”的要求,该政策可在以下网址找到: NYS -P08-005 基于网络的信息和应用程序的可访问性
纽约州政策NYS P08-005规定了州政府实体开发、采购、维护或使用的基于网络的信息和应用程序的最低可访问性要求。该政策的目标是鼓励建立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州政府工作人员队伍,并提高政府服务对所有公众的可用性。
有关此政策的问题请咨询 ITS 公共信息办公室 [email protected] .
关于本网站的可访问性的关切应报告给。
Dawn LaPointe
DRA/ADA协调员
(518) 473-3467
[email protected]
如果你需要的文件格式与我们目前提供的不同,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我们将尽力满足你的要求。
该机构的合理住宿指定人(DRA)和美国残疾人法案协调员(ADA协调员)的身份如下。这个人将能够向你提供信息和表格,用于申请合理的住宿,以及为被拒绝的住宿请求感到悲痛。
DRA/ADA协调员姓名。
Dawn LaPointe
DRA/ADA 协调员联系信息:
员工关系办公室
人事办公室
2 Empire State Plaza, 8楼
纽约州奥尔巴尼12223
( 518 ) 473 - 3467
[email protected]
后备DRA/ADA协调员姓名。
Nicholas Giuliano
备用 DRA/ADA 协调员联系信息:
员工关系办公室
人事办公室
2 Empire State Plaza, 8楼
纽约州奥尔巴尼12223
( 518 ) 473 - 3467
[email protected]
在为残疾人士提供的计划和服务中实施合理便利的程序
根据《美国残疾人法》和《康复法》发出的通知
根据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第二章的要求("ADA"),雇员关系办公室不会在其服务、项目或活动中以残疾为由歧视合格的残疾人。
就业:员工关系办公室在招聘或就业实践中不会基于残疾而歧视,并遵守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第一章颁布的所有法规。
有效沟通:员工关系办公室通常会根据要求为合格的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服务,以实现有效沟通,以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员工关系办公室的计划、服务和活动,包括合格的手语翻译、盲文文件以及其他使言语、听力或视力障碍者能够获取信息和通信的方式。
政策和程序的修改:员工关系办公室将对政策和计划做出一切合理修改,以确保残疾人有平等的机会享受其所有计划、服务和活动。 例如,尽管一般禁止饲养宠物,但员工关系办公室仍然欢迎携带服务性动物的个人。
任何需要辅助性援助或服务以进行有效沟通的人,或需要修改政策或程序以参与雇员关系办公室的计划、服务或活动的人,应尽快与Dawn LaPointe办公室联系,电话是518-473-346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但不得晚于预定活动前48小时。
残疾人法案并不要求雇员关系办公室采取任何会从根本上改变其项目或服务性质的行动,或施加不适当的财政或行政负担。
关于雇员关系办公室的某项计划、服务或活动对残疾人不方便的投诉,应直接与Dawn LaPointe联系,电话:518-473-346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
员工关系办公室不会对某一特定的残疾人或任何残疾人群体征收附加费,以支付提供辅助性援助/服务或合理的政策修改的费用,例如,从向公众开放但不方便使用轮椅的人的地点取回物品。
美国残疾人法和康复法规定的申诉程序
本申诉程序是为了满足1990美国残疾人法案 (“ADA”) 的要求而制定的。 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来投诉员工关系办公室在提供服务、活动、项目或福利时存在基于残疾的歧视。 与就业相关的残疾歧视投诉已在其他政策中有所涉及,可从员工关系办公室的人力资源办公室获取。
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含有关指控歧视的信息,如投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地点、日期以及对问题的描述。对投诉的格式没有特别要求。根据要求,将为残疾人提供其他投诉方式,如个人访谈或投诉的录音。
申诉人和/或其指定人员应尽快但不迟于所称侵权行为发生后的60个日历日向以下机构提交投诉。
合理住宿指定人 (DRA)/ADA 协调员 Dawn LaPointe:
纽约州奥尔巴尼,帝国大厦, 2 , 8楼,员工关系办公室,人事办公室, 12223
在收到投诉后的 15 个日历日内,ADA 协调员或其指定人员将与投诉人会面,讨论投诉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在会议结束后15个日历日内,ADA 协调员或其指定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酌情以投诉人可获得的格式做出答复,如大号印刷体、盲文或录音带。 答复将解释雇员关系办公室的立场,并提供实质性解决投诉的备选方案。
如果ADA协调员或其指定人员的答复不能令人满意地解决问题,投诉人和/或其指定人员可在收到答复后15个日历日内向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提出上诉。
在收到申诉后的15个日历日内,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并在适当情况下以投诉人可理解的格式)回复,说明机构对投诉的最终解决方案,或表明问题已退回 ADA 协调员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如果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将在书面回复后15天内联系投诉人。
所有ADA协调员或其指定人员收到的书面投诉,向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或其指定人员提出的上诉,以及这两个办公室的答复将由,雇员关系办公室 ,至少保留三年。